2008年8月12日

中元普渡文化


中元起源
現在民間所稱的中元節,實際上是來自兩個起源不同的節日,其分別屬於不同的宗教;祭祀不同的人;舉行不同的儀式。一是佛教的盂蘭盆會,一是道教的中元節。
在七月十五日當天,佛徒以百味五果等供品,舉行盂蘭盆會,道教則會請道士們誦經做法事,再以三牲五果普渡十方孤魂。兩者在祭儀上原是有區別的,然而現在,本省民間已將它合而為一。


中元內涵
自魏晉以來,佛道融合,將神佛混為一體乃民間信仰的普遍現象,中元普渡就是典型的代表之一。在清光緒初年,福建巡輔王凱泰的「臺灣雜詠」中,就有首普渡詩說:「道場普渡妥幽魂,原有盂蘭古意存;卻怪紅箋貼門首,肉山酒池慶中元」。詩裡說的,就是一百餘年前,臺灣做七月十五時,兩者合在一座道場中舉行的情況。
紅箋,亦稱為中元門籤,這是目前臺灣南部特有的習俗,這種小型的門籤於中元祭典前貼在住家的門楣或門邊上,表示這戶人家參與某一座廟的祭祀活動,屬於道教之祭典器物。

由於佛、道兩教都在這天舉行法會,且就精神層面來說,兩者均是為拯救地獄中受難或無人祭祀的孤魂,所以兩者之間的界線逐漸模糊,而形成今日饒富慎終追遠、博愛精神的中元普渡習俗。


盂蘭盆會
關於盂蘭盆會,有個流傳已久的孝道故事 -【目連救母】。
從前有個孩子叫目連,從小被地藏王菩薩引渡出家後,便在山上閉門修行。而他的母親卻因甌打和尚、浪費食物及其他種種過失,死後被打入十八層地獄接受審判。目連知道了這個消息,趕去營救時,母親正在第六殿接受餓鬼倒懸的懲罰,目連準備了飯菜要給母親吃,但食物一到嘴邊,便化為火燄,母親根本吃不到任何的食物。目連無計可施,只得請求釋迦牟尼佛祖幫忙。佛祖向他說明母親曾經犯的過失,並且告訴他:「如果要讓她吃到東西,得先準備各種齋食餵飽母親身旁的眾餓鬼」。所以,後來這種形式就逐漸演變成為民間的中元普渡風俗。
盂蘭盆會為佛教的節慶,相傳就是因目連救母而來,旨在報答親恩。名稱「盂蘭盆」為梵語Uiiun pana的音譯,是由印度傳入中國,當時中文譯為「烏蘭婆拏」,意思是為解救亡故祖先在地獄受倒懸刑之苦。盂蘭盆會的儀式是在七月十五這天,請僧尼誦經施齋食。宣稱可使施主今生父母和七世父母都得以渡脫苦厄。和道教在中元普渡時,大魚大肉的祭祀儀式是有些許不同。


中元
中元為道家的說法。源自於道教將天、地、水三界稱為「三官」,台灣俗謂:「天官賜福,地官赦罪,水官解厄」,指的就是這三官,合稱為「三官大帝」。因三官的誕辰日定在三元日,故也稱為『三元大帝』。另有一說,則指出天官為唐堯,地官為虞舜,水官為大禹。

所謂『三元』,指的是正月十五為『上元』,祭祀天官-紫微大帝;七月十五為『中元』,祭祀地官-清虛大帝;十月十五為『下元』,祭祀水官-洞陰大帝。

在中元節時,地官大帝來到人間搜選眾人,分別善惡。因此,民間在這一天會有祭祀地官的儀式,但祭祀時,是三官一起祭拜的,一般民間稱為拜「三界公」。
據說,在這天,「地官大帝」會為鬼魂赦罪祈恩,讓囚徒餓鬼當時解脫,一時飽滿,免於眾苦。故民間也常把拜三界公和普渡亡魂混為一談,以為拜地官的儀式同時也在超渡亡魂,但其實是不同的兩回事。祭祀活動是由道士誦經作法會開始,結束以後,才會以牲果普渡十方孤魂野鬼。只是時間同為七月十五,故易產生混淆。


【中元行事】
中元節之所以重要,是由於中國人從古代便相信七月一日開鬼門,七月三十鬼門關。在這期間,所有的孤魂野鬼都從陰間放假一個月,到人間找東西吃,所以,家家戶戶會準備非常豐盛的菜餚來祭祀陰間出來的孤魂野鬼,並大量焚燒銀紙給孤魂使用。
在民間所俗稱的「鬼月」期間裡,台灣各地都會舉辦各種祭祀活動。大約分為三個主要階段:

【七月初一】
是鬼門開的日子,當天傍晚的時候,家家戶戶都準備豐厚的牲禮,準備拜門口,敬奉好兄弟,俗稱「孝月頭」或說「拜門口」。供品有(一)五味碗(雞、鴨、魚、肉、菜等五種)亦可更豐富;(二)糕點、粿、酒;(三)水果;(四)米粉、米飯;(五)盥洗用具;(六)銀紙、經衣、鞭炮。

【七月十五】
除了前面介紹的『盂蘭盆會』和『三宮大帝』的祭祀活動,中元節還有一項重要的民俗活動就是普渡了。普渡在台灣分為『公普』和『私普』兩種。

私普
早期的私普,各地均會以村莊或鄉鎮為單位,輪流舉行普渡,把七月的每一天都排的滿滿的,使孤魂野鬼每天都有得吃。但後來卻逐漸變成輪流吃拜拜的奢侈惡習了,不但貧苦的農家不勝負擔,在普渡大張宴席時,每每引起酗酒、毆鬥的意外事件。後來便統一於七月十五日舉行普渡。往年,鹿港地區流傳著一首「普渡歌」,從其中就可探出當時普渡的盛況了。

七月初一放水燈、初二普王宮、初三米市街、初四文武廟、初五城隍宮、初六塗城、初七七娘生、初八新宮邊、初九興化媽祖宮口、初十港底、十一菜園、十二龍山寺、十三衙門、十四飫鬼埕、十五舊宮、十六東石、十七郭厝、十八營盤地、十九杉行街、廿後寮仔、廿一後車路、廿二船仔頭、廿三街尾、廿四宮後、廿五許厝埔、廿六牛墟頭、廿七安平鎮、廿八濠仔寮、廿九通港普、卅日龜粿店、八月初一米粉寮、初二乞食吃無聊。

公普
公普為地方上規模最大,最為重要的普渡,所謂公普即為各村落都要在同一天以同一個寺廟為中心舉行祭典,著名的「基隆中元祭」,就是屬於這種。
舉行這種公普大祭時,主普者必須是當地的富豪,才有能力捐出大筆費用,招待孤魂野鬼。但是據說,若有餓鬼吃不飽,就會向主普糾纏,因此,大家都不願當主普,所以後來大都由廟來主辦,這也就是後來大家都稱「廟普」為「公普」的原因。

豎燈篙、普渡公燈
另外,在祭典過程中的『豎燈篙、點普渡公燈、放水燈』、『搶孤』等習俗,也是中元節的重要活動。

【豎燈篙、普渡公燈、放水燈】
台灣民間的普渡法會或中元祭典中,在活動正式展開之前,都會有豎燈篙、點普渡公燈或放水燈等活動。

豎燈篙
舉行公普的前夕,要通知孤魂前來領受普渡,就得在廟前「豎燈篙」,以便招魂。
所謂「燈篙」,就是一根高幾丈的木竿或竹竿,在頂端吊起燈籠,入夜後點亮 。 民間相信,燈篙豎得愈高,所招聚的鬼魂愈多。為了避免餓鬼太多無法應付,平時只豎起兩、三丈高左右的燈篙,只有在大普渡的時候,才豎五丈以上的燈篙。

普渡公燈
此外,普渡期間,中南部民間會在自宅門口掛起「普渡公燈」,目的在替孤魂野鬼照路。供燈者每天黃昏必須焚香膜拜,點亮小燈,至第二天早晨再燒香熄燈。
除了家宅前私設的普渡公燈外,有些村庄於出入口,也有公設的燈,另外還有寺廟於鬼月設燈照路,但不管是由誰設立,都必須在六月底前弄妥,至鬼月之後才能撤除。

放水燈
至於溺斃的「好兄弟」,則用「放水燈」來通知。放水燈是基隆、中港等港口所特有的活動。水燈又分為『水燈頭』、『水燈排』兩種。

水燈頭:之一為圓形燈籠,另有一種作成房屋形狀的水燈,俗稱「紙厝」。
水燈排:則以木材為原料,紮成長四、五丈,寬丈餘的筏形,分為數千格或數百格,每格懸一盞燈。

放水燈的遊行行列是以樂隊為前導,有時還有男女兒童裝扮成魚蝦水族之類參加遊行,巡迴市街後到達河岸。河岸上放一張桌子,上有三牲祭品,請僧道誦經致祭後,再將屋形的水燈放入水中。水燈由各大姓提供,上面註明其姓氏。相傳水燈流得愈快愈遠,表示該字姓人家當年的運氣愈好。


搶孤
在板橋、頭城、恆春、澎湖等地盛行在中元時舉行「搶孤」的活動,搶孤的孤棚分為『飯棚』和『孤棚』兩種。
飯棚:
規模較小,棚上是放置一籮米飯,經由法師施展「化食法」後,可一化十、十化百,以免餓死鬼吃不飽而危害人間,一般在正式搶孤之前舉行,是搶孤大典的序幕。


頭城搶孤
頭城的搶孤活動起源很早,可追溯至清朝道光年間,但在民國三十八年左右,曾因故遭到禁止,直至八十年代初,這項中斷長達四十三年的民俗盛會,才又恢復舉辦。


謝燈篙、跳鍾馗
鬼月結束,還有『普渡公收燈』『謝燈篙』『跳鍾魁』等相關活動。
普渡公收燈、謝燈篙:
是普渡結束之後相對於點普渡公燈、豎燈篙的活動,在下午四、五點時,須祭拜孤魂野鬼,請其打道回府,結束一整個月的祭拜活動,故大都定於七月底或八月初。這樣的祭拜儀式,民間又稱為『孝月底』,祭品、祭儀皆同七月初一日的『拜門口』。

跳鍾馗:
跳鍾馗是早期台灣常見的道士活動之一。傳說鍾馗為唐代科舉狀元,晉見唐王準備敕封時,皇帝卻因他長的濃眉大眼、奇醜無比,將他趕出金殿,鍾馗一怒當場頭撞金殿而亡,皇帝後悔卻已經來不及了,於是賜他青銅劍,命他遊遍天下,斬妖除魔。
民間於中元普渡結束後,會以「跳鍾馗」的儀式把孤魂野鬼請出陽間,而跳鍾馗的方式有二:一是由人操演傀儡戲偶演出,二是由真人裝扮演出。據說,無論是那一種,民間認為跳鍾馗時,煞氣很重,沒事盡量不要在現場逗留,若是非要留在現場的人,也必須佩帶平安符,而且不可以開口說話,更不可以喊他人的姓名。

孤棚:
是由塗滿奶油的竹製「孤柱」撐起「棚架」,正中央則豎立起綁滿了不同食物的「孤棧」,參賽者兵分多路,從各個方向朝孤棚前進,先搶到孤棚頂端祭品的隊伍獲勝。這項活動不能用蠻力,而是要智取,並且全隊要同心協力才能將隊友送上孤棚的頂端。這項活動在頭城已成為中元節時最重要的活動,並吸引許多觀光客前往參觀。

早年的搶孤,原是在廟庭前搭設高台,台上敬備三牲、五牲、粿粽、孤飯、山珍海味等堆積如山,待僧人或道士誦經渡魂之後,銅鑼一響,上百成千的群眾相爭擁進孤棚,把供品搶奪一空,現場秩序大亂,往往發生死傷,這也是後來停辦的原因之一。
後來的搶孤活動,雖保留了傳統搭棚的風俗,但一改過去的與鬼爭食的混亂活動方式,改以群策群力的體育競賽來舉行,直至今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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