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7月9日

2008年「西門紅樓十字樓育成中心」


2008年「西門紅樓十字樓育成中心」
第一期進駐品牌介紹

壹、規劃目的
由於近年來政府對文化的重視,讓台灣的文創產業蓬勃發展,臺北市文化局亦對此作長遠的輔導產業規劃,更以台北市古蹟-西門紅樓十字樓為據點,規劃成文創產業之品牌育成中心,以期培育更多有潛力的品牌,並開拓更多商業媒合的可能性,為台灣文化創意產業建立更完整的環境。

以西門紅樓為整體品牌形象之塑造,打造出台灣文創潛力無窮之國際形象,締造文化創意產業高度經濟價值與產值,提升台灣國際形象及地位。

貳、辦理單位
指導單位:臺北市政府文化局
主辦單位:台北市文化基金會西門紅樓
合辦單位:藝典生活文創股份有限公司 (artkey藝術集團之子公司)

參、進駐形式
參與本評選並通過評選之品牌得以下條件,如下 :
一. 專屬展位:
品牌享有個別品牌專屬攤位,整體十字樓空間由主辦單位全權規劃,唯若特殊裝潢或施工調度,其費用由各家品牌自行負擔,但需與承辦單位確認內容後執行,以兼顧整體形象。

二. 諮詢顧問費用:
(一). 諮詢顧問費用:
第一期97年8月1日-12月31日為試營運期間,每月新台幣貳萬元整(含稅)
第二期98年1月1日起,每月諮詢顧問費用為參萬伍千元整(含稅) (暫定)
(二). 營業時間(第一期):中華民國97年8月1日-12月31日止
週日~週四11:00~21:30 (每週一休館)
週五~週六11:00~22:00
第一期時間以半年為單位計算,已包含電力、空調之費用。合辦單位並提供網路、電話等設備,唯使用者自付,第二期起續約以一年為單位。
三. 提供諮詢顧問服務內容:
(一). 提供行銷資源。
(二). 提供品牌育成各別諮詢。
(三). 提供品牌育成專業課程。
(四). 從品牌建置到行銷機制。
(五). 授權機制之建立。

肆、徵選內容
欲申請進駐西門紅樓十字樓育成中心之文創品牌需符合下列資格,並應於申請時附上相關文件,以證明具備相關能力之審核依據。
一. 申請資格:
(一). 品牌已有立案登記或品牌商標之證明,在評選中將視為品牌內容完整性較佳,將優先納入考慮。
(二). 該品牌在市場上具備創新性、獨特性甚至是有取得專利等相關證明,並提出重要成績或相關展出經驗。
(三). 對於品牌建置已有雛形,如具有的品牌精神、品牌形象、LOGO等,且具備相當專業能力(如手繪、金工等)。

二. 進駐品牌計畫書之編撰:
(一). 編排格式
參選廠商需提供品牌計畫書一式10份,規格以新細明體、12pt字級、A4尺寸,文字說明不足部份可加入圖片或照片輔助說明,此部份圖文20頁以內為宜。執行單位收件後,經品牌計畫書內容不得要求更正、修改或增訂。

(二). 內容要項
(1) 進駐計畫書應以文化創意產業為概念規劃,主題需符合西門紅樓十字樓育成中心設置之目的及營運理念。
(2) 進駐計畫書大綱須包括:
品牌理念與創意、場地設計規劃、商品規畫 (含項目及價格)、經營推廣計畫、近程與中程目標。

※請將進駐品牌計畫書連同附件報名表一同填寫完畢繳交。

伍、報名流程
一. 時間:
(一). 徵選辦法暨相關申請文件於附件
(二). 徵求創意品牌時間:即日起~7月18日(五),18:00止
(三). 書面資格審查:中華民國97年7月19 ~ 20日
(四). 簡報提案審查:中華民國97年7月21日 (一)
(五). 公告結果時間:中華民國97年7月22日 (二)
二. 地點:
(一). 徵選收件方式:請mail至 fangtingnan@artkey.com
nanfangting@gmail.com
※並於信件主旨註明如: “「XXXX」的進駐品牌報名表”
(二). 簡報評選地點:108台北市萬華區成都路10號 (二樓劇場)

陸、徵選評選
若申請人數過多時,將先以書面資料(報名表、進駐品牌計畫書)進行資格審查,後通知入選第二階段之品牌進行簡報,並就十字樓既有的空置空間數量選出合資格進駐扶植之品牌。有關公開評選事項如下:

一. 書面評選
書面審核資料由台北市文化基金會、artkey、及台灣藝術市集協會作初步評選。

二. 專家評選
簡報評選部分除由台北市文化基金會、artkey、及台灣藝術市集協會為評審外,亦會邀請藝文、品牌、產業三個領域之相關人士,組成評選委員會評選品牌進駐紅樓之資格。

三. 評選程序
(一). 簡報(以十五分鐘為限)形式由品牌自行決定,評選委員會將提供投影設備,唯電腦器材請自備。
(二). 出席簡報人員,每一品牌至多推派三人。
(三). 本評選過程全程錄音。
(四). 如未出席簡報,視同棄權。
※答詢:(每一品牌以十分鐘為原則)

四. 評分項目與標準:
(一). 規劃的合理性、可執行性
(二). 營運規劃未來發展性與創意
(三). 團隊優勢

柒、責任義務
一. 進駐簽約
(一). 進駐品牌需於7月31日(四)前簽訂進駐契約書,逾期未簽視同放棄資格,執行單位將按獲選之正取及備取品牌名單,依序辦理相關手續。
(二). 申請品牌除非經正常管道與執行單位提出異議,否則於參選時,即視為同意本評選文件之全部內容。

二. 活動參與
(一). 進駐品牌需配合參與育成中心之籌備宣傳、活動執行、發表追蹤各階段之活動,包含培訓課程、授權論壇等,以強化商業宣傳媒合,展位於營運期間需有人負責看顧,不得空缺。

三. 追蹤稽核
(一). 進駐品牌需配合育成中心進行國內、外產值評估,且需配合育成中心接受育成前後的意見調查及產值調查。

四. 法律責任
(一). 申請廠商繳交資料或參展品,如經查證有違反實情或涉及侵害智慧財產權者,即取消其資格,所涉法律責任由各廠商自行負責。
五. 資格取消
獲選廠商除依法令或參選文件另有規定外,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執行單位得撤
銷本評選案:
(一). 申請品牌之聲明事項等,經查證與事實不符。
(二). 在參選文件有效期間內撤回其參選文件。
(三). 評選決定後入選品牌不接受決定或拒不簽約。
捌、注意事項
一. 本簡章與參選品牌所提之報名表、進駐品牌計畫書之內容,均視為合約之一部分,將於簽約時納入合約書內。
二. 廠商應於參選前詳閱全部申請文件,於提出申請時,即表示已接受及承諾履行全部申請文件之規定。對參選文件內容如有疑義,應於公告期滿十日內向執行單位請求釋疑。
三. 參選品牌應保證編撰此案品牌計畫書已取得合法版權,絕未侵害任何第三者之著作權利,否則應自負一切法律責任。
四. 申請者應自行瞭解此場地實況及所有可能影響此計畫執行之現有及預期情況與事實,可逕赴本場地現場勘察,爾後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抗辯。
玖、最後解釋
本計畫對於本簡章與評選活動內容有最後之解釋及決定權。

徵選聯絡人:
台北市文化基金會西門紅樓/范瓊方小姐 Tel:(02)2311-9380
藝典生活文創股份有限公司/南方婷小姐 Tel:(02)2375-3616 #210
請以新細明體、12pt字級填寫本表,註記可自行刪除,可自行增加附件延伸使用,
但總檔案大小不得超過5MB,請於7月18日(五)下午6點前以e-mail方式回傳徵選聯絡人。fangtingnan@artkey.com ;nanfangting@gmail.com
請檢查是否已附上佐證電子檔:
1.本報名表 2.品牌申請的立案登記或品牌商標證明 3. 進駐品牌計畫書
1品牌進駐報名表
2第一期計畫調查表--原16工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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